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山东公司新能源公司山东区域300MW(一期200MW)户用光伏项目EPC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610074,招标人为国家能源(山东)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山东)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山东公司新能源公司山东区域300MW户用光伏项目拟建于山东省滨州市、德州市、东营市、菏泽市、济南市等16地市,利用拟开发区域内居民住宅进行户用分布式光伏开发,项目整体规划容量为300MW,本次采购200MW,拟采用620Wp及以上N型单晶硅双面双玻太阳电池组件,一户一并或汇流并网,全额上网模式,最终按实际并网容量据实结算,总容量不超过200MW,含5年运行维护。
2.1.2 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2.1.2.1 基建工程
(1)负责完成本项目范围所有现勘设计工作,并于电站并网后一个月内提交典型设计图及竣工图。
(2)负责本项目屋顶资源开发工作,包括:在山东省范围内挑选满足招标人要求的居民住宅落实屋顶及院落资源,并负责合作开发用户的协商、收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用户身份证、房产证或房产证明、分享收益银行卡等资料)、现场勘查及测量,确保用户屋顶资源条件符合国家、行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负责协助所有用户与发包方签订合作协议﹔根据当地电网公司要求,负责协助所有用户办理报装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报装申请、购售电协议签订、并网手续等);协助用户办理银行卡;客户信息保密,回访等保持客户信息度、满意度的行为及投入;业务人员的培训。
(3)负责在合同生效后10天内完成至少200户电站合作协议签订,否则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投标人请评估自身履约能力,谨慎报价。
(4)负责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设备、材料、备品备件采购,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逆变器、电缆、并网箱等,并负责所有设备及材料卸车、运输、二次倒运、保管、所需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设计联络、人员培训等;负责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安装及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支架安装、基础施工、组件安装、逆变器安装、并网箱安装、电缆铺设、防雷接地、电网公司要求的其它并网所需设备及安装、屋面施工围挡、屋面防水、屋面加固改造(若有)以及负责电站接入电网以及调试,竣工验收,达标投产等工作。
(5)负责所有设备、材料的卸车、指定地点的二次搬运,自交货地点卸货后发生的二次转运费均由投标人承担,保管、发放均由投标人负责。卸车、搬运所用的机械设备、工器具以及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解决。负责完成屋顶施工范围内障碍物拆除及垃圾清理下楼。
(6)投标人与项目范围内全部用户签订的协议中用户每块组件租金:普通支架(包含斜屋面双坡)前5年不超过60元/年,后20年不超过50元/年,阳光棚25年不超过25元/年,合作期限为25年。招标人有权根据市场变化调整租金(但已与用户签订协议的租金不得调整),如投标人未经招标人允许调整租金超招标人下达的标准,超出费用将在合同总价中扣除。
(7)投标人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拟安装电站典型房屋开展房屋荷载检测,并出具相应正式检测报告文件,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8)投标人在施工过程中若造成房屋漏水等问题,由投标人负责修缮,若造成相关财产损失,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9)负责按照招标人有关要求,运用投标人自行建设或招标人建设的屋顶光伏综合管控系统,进行公共建筑、居民户用屋顶光伏的开发、设计、建设、验收等工作。
(10)投标人负责项目建设期协调、配合当地电网公司完成项目并网、验收。项目建设过程中,如遇电网政策要求户用光伏电站满足调控,投标人需按电网公司要求加装控制模块,满足电网公司调控要求,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11)投标人须保证每户光伏电站顺利并网并连续稳定运行,并负责相关协调工作,否则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更换电站安装位置,由此产生的屋顶资源落实、相关变更审批、电站拆装迁移等工作以及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12)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阻工协调、政策处理等工作,负责所有合法合规性文件办理,取得所有必需的相关手续,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13)负责项目并网前生产准备工作。
(14)负责电站开发、设计、合同、发货、现场施工、并网、竣工验收等全过程资料收集,以及实现电站建成后运营期监控运维数字化管理,并负责接入发包人集控中心接入接口预留及协调配合工作,项目接入数据通讯方式及规范应兼容发包人系统要求。
(15)负责电站开发、设计、合同、发货、现场施工、并网、竣工验收等全过程资料收集,以及实现电站建成后运营期监控运维数字化管理,并负责接入发包人集控中心接入接口预留及协调配合工作,项目接入数据通讯方式及规范应兼容发包人系统要求。
(16)负责办理本项目涉及的水保、环保、职业卫生三同时、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消防、不动产权证等所有手续,费用含在合同总价中。
(17)工程前期各项政府审批、各项专题报告编制及评审(含会议费、专家咨询费等)、政策处理、本工程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建筑安装、试验、检查测试、电网接入及相关政策处理、调试试运、验收、第三方质量监督检查等相关方面的全部工作内容及费用均属于承包人的工作范围。招标文件中存在的与设计、数据、规格或方法有关的任何缺陷、错误或疏漏,均不能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责任。
(18)整理完整的符合建设单位档案管理制度要求的档案资料,并于竣工验收前完成档案专项验收及整改工作,按要求按期完成移交。
(19)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作为EPC总承包工程除非本招标文件有明确约定,否则不论招标文件是否提及、承包报价高低,凡涉及本工程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建筑安装、电网调控、营销、发策(含电网调控信通、计量电能表计送检校验、调度管辖设备命名)等及相关政策处理、调试试运,并网验收、施工过程控制管理等相关方面的全部工作内容及费用均属于投标人的工作范围。本文件中存在的与设计、数据、规格或方法有关的任何缺陷、错误或疏漏,均不能减轻或解除投标人应承担的责任。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须的,则需纳入设计、采购、安装及提供服务范围。
2.1.2.2 电站运维
(1)负责电站项目并网验收后5年内所验收范围内所有电站的运行、维护、检修和发电量保障,并对光伏电站运维服务期内的安全性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1)负责项目所辖所有电站的日常运行监控工作,包括光伏电站/设备系统的日常运行状态、运行数据、故障报警监视等,及时发现设备故障及缺陷并及时处理;
2)负责项目所辖所有电站的巡视检查以及设备维护工作,包括定期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排查设备缺陷、问题;大风、雨雪、冰雹、沙尘等特殊天气后要进行特殊巡视,负责定期开展所辖电站的遮挡清除(包括灌木、杂草以及树木等遮挡物清除及相关民事协调)、组件清理、接地电阻检测(所有电站每年进行一次)、光伏组件支架支架螺栓紧固(所有电站每半年进行一次)、金属设备设施的防腐处理、因安装组件导致的房屋漏水处理,及时处理设备缺陷、故障,消除隐患,确保光伏电站处在良好、经济运行状态;
3)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对光伏电站进行定期工作、临时检修、计划性检修、应急抢险等技术监督工作并完成相关生产运营台账;
4)负责光伏电站运行维护人员、设备的日常安全管理,实现预期安全目标。
5)负责协助招标人进行电量统计上报、电费结算统计、农户共享收益统计等工作,承担所有电站运维期下网电费;
6)负责本项目所有运行维护所需的人员(不少于30人)、工器具、消耗性材料、备品备件(包括组件、逆变器、支架等重要设备)、检测检验仪器等,通讯模块流量费、下网电费及更换组件、逆变器、支架等设备所产生的其他费用。
7)配合招标人做好各项管理工作,协助招标人处理应急事件,负责协助招标人妥善处理村民、屋顶业主、保险公司、电网、政府等单位关系;完成招标人安排的其它相关工作,确保设备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投标人运维费报价应包含确保光伏电站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所必须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所发生的修理费、材料费、运维人员费用、其他费用,不含技改费用。
8)运维期间财产一切险、公众责任险由投标人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对运维期间可能出现的出险情况,投标人应积极配合处理。
(2)以月为单位以运维通知书的形式交付运维电站,以进场通知书所示的实际装机容量计算运维服务费用及考核费用。
2.1.3 工期及考核:投标人须在合同签订且接到监理人开工通知之日后一年内完成本项目全容量并网发电,其中2024年12月须完成150MW容量并网发电。发包人有权要求总承包人按照未完成容量合同价日万分之三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90日仍未全部验收并网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已发生的全部实际损失。(如政府要求需要在当地设立项目公司的,甲方需配合成立,设立的子(分)公司安装容量不低于10MW,如遇自然灾害、政府管制等不可抗力因素,工期顺延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实施)。实际开始工作时间按照监理人书面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工作时间为准,最终按实际并网容量据实结算,总容量不超过200MWp。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0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10MWp及以上光伏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10MWp及以上光伏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10MWp及以上光伏项目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统一客商门户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0-1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0-16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能e招驱动安装包”及“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能e招首页→帮助中心→“国能e招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10-31 09: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成功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对开标记录表和投标报价文件自动加密,同时将加密的开标记录表发投标人备查;商务(不含报价)和技术评标完成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显示开标记录表和投标报价文件,发送密钥供投标人验证开标信息。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注:
1.本项目在开标阶段,将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等信息向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进行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将对中标候选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向社会进行公示。
2.未进行公示的业绩(补充公示的业绩视为已公示业绩),评标阶段将不予认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能e招(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家能源(山东)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潍坊市滨海区龙威三街01001号
邮 编:250098
联 系 人:王海龙
电 话:15376187918
电子邮箱:12082693@ceic.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集庆门大街272号1幢 3505室
邮 编:210003
联 系 人:杨贺文
电 话:025-86728615
电子邮箱:12093157@chnenergy.com.cn
国能e招客服电话:010-58131370
国能e招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国能e招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业务经理联系电话:
备注:您可以通过此渠道咨询此条标讯的详细信息及相关业务服务,如:标讯翻译、代理投标等。提交成功后请等待业务经理与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