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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银行

【介绍】

世界银行(World Bank)是世界银行集团的简称,由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国际开发协会、国际金融公司、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和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五个成员机构组成;成立于1944年,1946年6月开始营业。凡是参加世界银行的国家必须首先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会员国。世界银行总部设在美国首都华盛顿,有员工10000多人,分布在全世界130多个办事处。狭义的“世界银行”仅指国际复兴开发银行(IBRD)和国际开发协会(IDA)。按惯例,世界银行集团最高领导人由美国人担任,为期5年。金墉为世界银行现任行长。

【成立时间】

1944

【融资贷款政策】

1.贷款对象:会员国官方、国营企业、私营企业。若借款人不是政府,则要政府担保。

2.贷款用途:多为项目贷款,用于工业、农业、能源、运输、教育等诸多领域。银行只提供项目建设总投资的20%~50%,其余部分由借款国自己筹措,即我们通常所说的国内配套资金。银行借款必须专款专用,借款国必须接受银行监督。

3.贷款期限:20~30年左右,宽限期5~10年。

4.贷款利率:根据世界银行从资金市场筹资的利率来确定。每三个月或半年调整一次。贷款利率比市场利率要低一些,对贷款收取的杂费也较少,只对签约后未支付的贷款收取0.75%的承诺费。

5.贷款额度:根据借款国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债务信用强弱、借款国发展目标和需要、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及在世界经济发展中的次序而定。

6.贷款种类:一是具体投资贷款;二是部门贷款;三是结构调整贷款;四是技术援助贷款;五是紧急复兴贷款。

7.贷款手续:手续繁琐,要求严格,一般需要一年半到两年的时间。

8.还款:到期归还,不得拖欠,不得改变还款日期。

9.风险承担:借款国家承担汇率变动的风险。

贷款条件

第一,世界银行只向成员国政府,或经成员国政府、中央银行担保的公私机构提供贷款。

第二,贷款一般用于世界银行审定、批准的特定项目,重点是交通、公用工程、农业建设和教育建设等基础设施项目。只有在特殊情况下,世界银行才考虑发放非项目贷款(non-projectloan)。

第三,成员国确实不能以合理的条件从其他方面取得资金来源时,世界银行才考虑提供贷款。

第四,贷款只发放给有偿还能力,且能有效运用资金的成员国。

第五,贷款必须专款专用,并接受世界银行的监督。世界银行不仅在使用款项方面,而且在工程的进度、物资的保管、工程管理等方面都可进行监督。

【使用规则】

世界银行集团的比较优势是其在全球范围内应对复杂问题的能力。这种能力来自它与国家合作的深度和全球业务的广度、对公共和私营部门工具的使用以及与两方面的密切关系、多部门知识以及动员和撬动资金的能力。

在制定与某个客户国的新伙伴战略之前,世行会开展一项全面分析(称为“系统性国别诊断”),识别该国消除极端贫困、推动共同繁荣面临的障碍。来自世行各个全球实践局和跨部门解决方案领域的专家与常驻该国的工作人员、国际金融公司(IFC)和多边投资担保机构(MIGA)一起,与伙伴国共同协商,根据世行集团自身的比较优势和客户国的优先事项,确定世行集团在金融、分析、咨询和召集等领域对该国的支持重点。这些支持通过“国家伙伴关系框架”或“国别伙伴战略”体现出来。到本财年年底(采用这种新模式两年后),世行完成了42个国家的国别诊断和28个国家的新伙伴关系战略。

世行集团的工作人员也为解决全球性挑战而努力,包括性别、就业、气候变化、脆弱性、被迫迁移等。跨部门解决方案团队负责整个世行集团各部门、各地区和各个技术性实践领域的协调。例如围绕气候变化,世行集团一方面参与全球层面的碳定价和气候对话,同时也帮助各国评估具体的政策和投资方案,以完成它们在国家层面的承诺。

世界银行通过一系列反馈和问责机制对股东和公众负责,包括公司记分卡、IDA结果监测体系以及与执董会就业务进展进行讨论等。它正在继续完善对客户结果和业务有效性进行跟踪、展示工作进展的一套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