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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

【介绍】

交通银行始建于1908年(清光绪三十四年),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之一,也是近代中国的发钞行之一。交通银行成立后,经办轮、路、邮、电等交通四政存款,还受政府委托分理国家金库、办理国外款项、发行兑换券、经办国内外汇兑及一般银行业务。解放前,交通银行与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民银行并列为中国四大银行,在近代中国金融史上占有重要地位。1958年,交通银行内地业务分别并入当地人民银行以及在交行基础上成立的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交行香港分行则持续营业。

1986年,国务院批准重新组建交通银行。1987年4月1日,重新组建后的交通银行正式对外营业,成为中国第一家全国性的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设在上海。重新组建后的交通银行,身兼双重历史使命,既是百年民族金融品牌的继承者,又是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先行者,实现了六个“第一”:第一家资本来源和产权形式实行股份制;第一家按市场原则和成本—效益原则设置机构;第一家打破金融行业业务范围垄断,将竞争机制引入金融领域;第一家引进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并以此规范业务运作,防范经营风险;第一家建立双向选择的新型银企关系;第一家可以从事银行、保险、证券业务的综合性商业银行。

2004年,国务院批准《交通银行深化股份制改革整体方案》。根据改革方案,交通银行2004年完成以增资扩股和集中处置不良贷款为核心内容的财务重组,在国有五大银行中第一家完成财务重组;2004年成功引进汇丰银行作为境外战略投资者,在国有五大银行中第一家成功引进外资;2005年成功发行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成为中国境内第一家赴境外发行上市的商业银行;2007年成功发行A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交通银行是中国主要金融服务供应商之一,业务范围涵盖商业银行、证券、信托、金融租赁、基金管理、保险、离岸金融服务等。截至2016年末,交通银行境内分行机构232家,其中省分行30家、直属分行7家、省辖行195家,在全国236个地级和地级以上城市、167个县或县级市共设有3,285个营业网点;旗下全资子公司包括交银国际、交银保险和交银租赁,控股子公司包括交银基金、交银国信、交银人寿及大邑交银兴民村镇银行、浙江安吉交银村镇银行、新疆石河子交银村镇银行、青岛崂山交银村镇银行。此外,交行还是江苏常熟农商行的第一大股东、西藏银行的并列第一大股东,并战略入股海南银行。

目前,交通银行已在16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20家分(子)行及代表处,分别是香港分行、纽约分行、东京分行、新加坡分行、首尔分行、法兰克福分行、澳门分行、胡志明市分行、旧金山分行、悉尼分行、台北分行、伦敦分行/英国子行、卢森堡子行/卢森堡分行、布里斯班分行、交银(卢森堡)巴黎分行、交银(卢森堡)罗马分行、巴西BBM银行(交银BBM)和多伦多代表处,境外营业网点共65个(不含代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