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中非发展基金的设立是中国政府在2006年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上宣布的对非务实合作8项举措之一,目的是支持和鼓励中国企业对非投资。基金于2007年6月开业运营,初始设计规模50亿美元,由国家开发银行承办,外汇储备提供了资金支持。2015年12月,习近平主席在中非合作论坛约翰内斯堡峰会上再次宣布,为支持中非“十大合作计划”实施,为中非发展基金增资50亿美元。基金总规模提升为100亿美元。
自成立以来,中非发展基金积极支持中非经贸合作,重点投资了一批农业、基础设施、加工制造、产业园区和资源开发等项目,有力促进了中国企业对非投资,为所在国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进步、出口创汇和增加就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业务范围】
中非发展基金主要从事股权投资和投资咨询业务,对到非洲开展经贸活动的中国企业、中国企业在非洲投资的企业和项目、其他中非发展项目进行投资,为各类企业(不限于被投资企业)提供管理、咨询、企业资产的重组、并购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准许及有权部门批准的业务。主要投资方式包括:
(一)股权投资:直接以普通股方式投资企业或项目。
(二)准股权投资:优先股、可转换债、混合资本工具等其他形式。
(三)基金投资:作为“基金的基金”,在符合国家对非外交和经贸合作政策的前提下,适当投资于其他基金。
中非基金以上投资,均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期限适时退出。
【申请/使用】
中非发展基金主要支持中国企业赴非投资,也可帮助非洲项目寻找中国企业开展合作,凡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以申请,政府和相关机构也可向中非基金推荐项目。企业向中非基金提出投资申请后,中非基金将安排专人跟踪对接和推动,待条件成熟后开展尽职调查和商务谈判。经过中非基金内部批准的项目,中非基金将与合作伙伴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根据双方约定按进度出资,开展项目投后管理直至投资退出。
一、材料清单与申请程序
(一)申请材料
1.项目申请书
2.申请人证照文件及财务报告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商业计划书
4.项目所在地投资许可及相关文件
5.与项目相关的重要合同及法律文件
6.基金要求的其它有关材料
(二)申请程序
1、按照机构设置中四个投资部的行业划分,根据申请项目所处行业,向对应的部门提交项目申请书。
2、投资部会在接到申请书后十个工作日以书面或电子形式给予反馈。
【合作进展】
截至2017年4月,中非发展基金已累计确定对90个非洲项目投资44亿美元,涉及基础设施、产能合作、农业民生和资源开发等领域。这些项目全部实施后,可带动中国企业对非洲投资超过200亿美元。
中非发展基金带动大批中国资金进入非洲,这些投资支持中国装备制造业“走出去”,在非洲港口、航空、电力等基础设施领域投资了一批典型项目,如加纳电厂项目,总装机容量约占加纳全国发电量的20%以上,有效缓解加纳电力紧缺局面。在资源开发领域,中非发展基金与中国广东核电集团共同投资了纳米比亚湖山铀矿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