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产业研究
(一)可再生能源简介
可再生能源是指包括具有自我恢复原有特性,并可持续利用的一次能源。包括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氢能、风能、波浪能以及海洋表面与深层之间的热循环等。
太阳能是能量的源泉,可用于加热、冷却、照明。不同技术可以把太阳光转化为可用在建筑物的能源。目前最普遍的太阳能利用如:太阳能热水器、取暖和制冷、被动式太阳能设计、太阳能光伏发电。
水能,或称为水力发电,水电是利用河流、湖泊等位于高处具有位能的水流至低处,将其中所含之位能转换成水轮机之动能,再藉水轮机为原动力,推动发电机产生电能。
生物质能,指利用自然界的植物、粪便以及城乡有机废物转化成的能源。
风能,是利用风力带动风车叶片旋转,再透过增速机将旋转的速度提升,来促使发电机发电。
地热能是贮存在地下岩石和流体中的热能,这种热能来自地球深处的高温熔融体以及放射性元素的衰变。
上世纪70年代以来,可持续发展思想逐步成为国际社会共识,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受到世界各国高度重视,许多国家将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作为能源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出了明确的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制定了鼓励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法律和政策,可再生能源得到迅速发展。
(二)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
1.新能源发电上网
2014年,我国发布的《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明确提出,到2020年风力发电与煤电上网电价相当、光伏发电与电网销售电价相当。
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调整光伏发电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明确指出要降低光伏发电和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明确海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鼓励各地通过招标等市场竞争方式确定光伏发电、陆上风电、海上风电等新能源项目业主和上网电价,但通过市场竞争方式形成的价格不得高于国家规定的同类资源区光伏发电、陆上风电、海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
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抓紧解决机制和技术问题,优先保障清洁能源发电上网,有效缓解弃水、弃风、弃光状况。
2.新能源开发存储利用
据2017年国际能源署发布的《能源技术展望2017》报告显示,中国近几年在新能源、电动汽车、能源储存等领域发展十分强劲。专家指出,储能是智能电网、可再生能源接入、分布式发电以及电动汽车发展不可或缺的支撑环节。成本高是影响储能大规模发展的一个主要因素,其关键材料、制造工艺和能量转化效率也是各种技术面临的共同挑战和瓶颈。目前以提升寿命、低成本、高安全为突出特征的储能电池是海内外主要研究方向之一。
当今社会,对可靠的、可规模化的能量存储技术有着迫切需求。许多可再生能源如太阳能、风能是间歇性的并产自偏远地区,因此很难直接进入电网。化学家们提出,如果能源可以有效、安全地储存,就不再需要持续不断的能源供应。超大规模存储系统可以将这些以间歇性能源生产的能量储存起来以备后用。
专家强调,目前电池技术的能量密度必须在短期内得到改善,先进锂离子电池将是能量存储的一个过渡性解决方案,未来需要有基于来源丰富且材料可循环使用的新电池和热能存储设备。在这种情况下,材料化学家将为高能量密度的组件开发新材料,以改善电池性能;帮助开发包括新一代固态和液流电池以及储热设备的新储能技术,作为传统电池持久、安全的替代方案。
由于与氧气反应时可以释放能量,燃料分子的化学键可以作为储存能量的有效方式。化学储能设备可以和适当的能量转化手段相结合,生产需要时可以燃烧的如氢气、烃类化合物等燃料。其中,材料化学家将为电解水制氢设计新的催化体系及气体分离技术;设计和开发新的、可不用电解器而直接从水中制取氢的光催化材料;帮助开发创新的化学储能形式,包括从阳光、CO2和水生产燃料的手段。
3.大型并网风力发电
并网型风力发电系统是指风电机组与电网相联,向电网输送有功功率,同时吸收或者发出无功功率的风力发电系统,一般包括风电机组(含传动系统、偏航系统、液压与制动系统、发电机、控制和安全系统等)、线路、变压器等。
2011年,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大型风电场并网设计技术规范等18项重要标准,涉及大型风电场并网、海上风电建设、风电机组状态监测、风电场电能质量、风电关键设备制造要求等风电产业发展急需的技术标准。《大型风电场并网设计技术规范》适用于规划容量在200MW级以上的新建风电场或风电场群项目、直接或汇集后通过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线路与电力系统连接的新建或扩建风电场。它规定了大型风电场并网的相关技术要求。
(三)可再生能源消费量
根据《BP世界能源统计年鉴报告2017》,2016年,世界可再生能源发电(不包括水电)增长了14.1%,低于十年平均水平,但为有记录以来最大增幅(5300万吨油当量)。
可再生能源增长中,超过一半源于风能的增长。太阳能虽然在可再生能源中的占比仅为18%,却贡献了约占三分之一的增长。亚太地区取代欧洲和欧亚地区,成为最大的可再生能源产区。
中国超过美国,成为全球最大的可再生能源生产国。中国可再生能源全年消费为8610万吨油当量,较上年增长33.4%。仅十年间,中国可再生能源在全球总量中的份额便从2%提升到了现在的20.5%。
(四)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
为实现2020年和2030年非化石能源分别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15%和20%的目标,加快建立清洁低碳的现代能源体系,促进可再生能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可再生能源法》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年,我国制定《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遵循能源发展“四个革命、一个合作”的战略方向,坚持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发展方针,顺应全球能源转型大趋势,完善促进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统筹各类可再生能源协调发展,切实缓解弃水弃风弃光问题,加快推动可再生能源分布式应用,大幅增加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生产和消费中的比重,加速对化石能源的替代,在规模化发展中加速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促进可再生能源布局优化和提质增效,加快推动我国能源体系向清洁低碳模式转变。
发展目标
为实现2020、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分别达到15%、20%的能源发展战略目标,进一步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加快对化石能源的替代进程,改善可再生能源经济性,提出主要指标如下:
1.可再生能源总量指标。到2020年,全部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7.3亿吨标准煤。其中,商品化可再生能源利用量5.8亿吨标准煤。
2.可再生能源发电指标。到2020年,全部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6.8亿千瓦,发电量1.9万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27%。
3.可再生能源供热和燃料利用指标。到2020年,各类可再生能源供热和民用燃料总计约替代化石能源1.5亿吨标准煤。
4.可再生能源经济性指标。到2020年,风电项目电价可与当地燃煤发电同平台竞争,光伏项目电价可与电网销售电价相当。
5.可再生能源并网运行和消纳指标。结合电力市场化改革,到2020年,基本解决水电弃水问题,限电地区的风电、太阳能发电年度利用小时数全面达到全额保障性收购的要求。
6.可再生能源指标考核约束机制指标。建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一次能源消费总量中可再生能源比重及全社会用电量中消纳可再生能源电力比重的指标管理体系。到2020年,各发电企业的非水电可再生能源发电量与燃煤发电量的比重应显著提高。
(五)世界各国可再生能源的政策支持
可再生能源作为全球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除降低温室气体排放外,为各国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提供重要驱动力,对保障世界各国能源安全、改善环境保护、增加各国就业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2013年初,全球已有127个国家制定或出台可再生能源政策,其中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体的比重就超过2/3。
总体来看,可再生能源支持政策涵盖了发电、供热(制冷)、交通等各个领域,其中绝大多数支持政策集中在发电行业。发电支持政策主要包括上网电价、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净计量电价、财政税收支持政策以及绿色电力价格等,其中上网电价与配额制应用最为普遍。
上网电价机制(FIT),即政府强制要求电网企业在一定期限内按照一定电价收购电网覆盖范围内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当今,上网电价制度仍是全球各国在其可再生能源发电领域采用最为广泛的政策。截至2013年初,包括中国、德国、西班牙、法国以及美国部分地区在内,全球已有71个国家与28个地区(州)在其可再生能源发电市场实行此制度,其中发展中国家数量占绝大多数,且在欧盟各国中应用最为普遍。上网电价形式通常包括固定电价和浮动电价。未来,在一国内实施两种上网电价形式将是可再生能源发电市场的主要发展趋势。如2012年,在德国、西班牙、捷克、斯洛文尼亚等国的可再生能源电力市场实施两种方式并存的定价方式。
由于世界各国自身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水平与阶段不同,各国根据国情不断地调整和完善本国的上网电价定价与调整机制。因此,各国所制定的其政策既有共同点,也存在国别差异。
可再生能源配额制(RPS)是指用法律的形式对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市场份额做出的强制性的规定,是政府为培育可再生能源市场、使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到最低保障水平而采用的强制性手段。一般而言,配额制的内容包括适用范围与责任主体、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有效的可再生能源种类、绿色证书制度和奖惩措施。与上网电价不同,配额制能较好地实现可再生能源在规定的市场份额内的充分竞争,从而合理体现政府的宏观调控意图。截至2012年底,全球有超过22个国家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了统一的配额制,此外还有54个州(省)实施区域内配额制。如美国、英国、意大利以及日本等国是实施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的典型国家。
财税支持政策在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中不可或缺,部分国家对可再生能源技术研发提供资助。如澳大利亚提供340万美元以支持太阳能光伏研发项目;日本提供1900万美元设立项目以促进对地热能开发技术的研发;但是,由于可再生能源利用成本显著下降和国际金融危机的持续影响,一方面,一些国家的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减弱。如捷克计划在2014年取消所有的可再生能源补贴;另一方面,部分国家开始对可再生能源技术与设备增加税负。如2012年保加利亚针对太阳能、风能、水能以及生物质能等发电项目颁布临时性追溯税收。
净计量电价政策(Net Metering)是指拥有可再生能源发电设施的用户可以根据向电网输送的电量,从自己的电费账单上扣除一部分,即仅计算用户净消费电量。净计量电价一般用于用户端的小型发电设施,如风能、太阳能光伏、家用燃料电池等。当今,全球有37个国家实施净计量电价制度,其中包括加拿大、美国、以及丹麦、英国和意大利。2012年,巴西、智利等国开始实施净计量电价政策。
绿色电力价格制度(Green Power)在全球许多国家内制定实行,其价格形成机制是由政府制定可再生能源产品的价格,包括可再生能源电能、热能以及交通运输燃料等,由消费者按照规定价格自愿认购。其中美国、德国、意大利以及荷兰等是实行此种制度的典型国家。除消费者个人和企业自愿绿色购买之外,一些国家政府同样要求公用事业或电力供应商强制使用绿色电源产品,以支持、促进本国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应用的快速发展。
(一)光伏发电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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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阿尔及利亚23.3万千瓦光伏电站EPC项目
2013年9月,英利与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和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与成功中标阿尔及利亚23.3万千瓦的电站项目。
2013年12月11日,联营体三方代表在阿尔及利亚国家电力与燃气公司SONELGAZ总部与阿尔及利亚南部电网和新能源建设公司成功签订了阿尔及利亚23.3万千瓦光伏地面电站项目合同。
截止目前,23.3万千瓦电站项目已完成所有发货,且其中5.3万千瓦电站已并网发电,预计全部项目将于2016年年底前并网。
项目施工中加大外籍劳务招募力度,利用当地有资源的劳务公司进行招聘,在拉动当地就业、辐射产业链上下游共同发展等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据悉,该项目有600多名中方人员来阿参加建设,施工高峰期有2000多名当地雇员,其中800多名马里难民。组织12批次阿尔及利亚业主、技术人员共计百余人到中国学习培训光伏电站建设技术、运行维护管理等,已充分掌握建设、运行、维护能力的受过培训的人员,将为阿尔及利亚光伏电站储备大量技术人才。
2.阿尔及利亚SKTM光伏项目
阿尔及利亚SKTM光伏项目,总装机规模23.3万千瓦,业主为阿尔及利亚电力和新能源公司(SKTM)。项目于2014年1月开工,2015年5月陆续并网发电。该项目是中国电建在目前海外承接的最大光伏发电EPC项目。
3.巴基斯坦10万千瓦大型太阳能光伏电站
巴基斯坦10万千瓦大型太阳能光伏电站业主为振发集团,是巴基斯坦第一座装机容量达10万千瓦的大型太阳能光伏电站。这座巴国最大的太阳能电站由中国企业承建,仅用短短10个月就让这座世界罕见的大规模太阳能光伏发电站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地完成,每天向附近的旁遮普省提供清洁电源50万度,有效缓解了当地电力紧缺状况,也为“中巴经济走廊”的先期建设提供了示范工程。
4.巴基斯坦9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
中兴能源巴基斯坦9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是中巴经济走廊能源合作14个优先实施的项目之—。项目位于巴基斯坦旁遮普省巴哈瓦尔布尔市真纳光伏产业园,占地面积4500英亩,总规模为90万千瓦。2015年4月,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和巴基斯坦总理纳瓦兹谢里夫共同启动项目开工仪式。项目启动后90天完成了5万千瓦并网发电。2016年6月8日,完成—期30万千瓦并网发电,成为中巴经济走廊首个完成融资、首个建成并网发电的能源项目。
(二)风电项目
(图片来源:网络)
1.埃塞俄比亚阿达玛风电项目
埃塞俄比亚阿达玛风电场项目,装机136台,总装机规模20.4万千瓦。其中一期5.1万千瓦,2011年6月开工建设,2012年8月竣工;二期15.3万千瓦,2013年7月开工建设,2016年5月竣工。该项目是首个采用中国资金、标准、技术、设备、运维的国际风电EPC工程。
2.巴基斯坦达沃风电项目
巴基斯坦大沃风电投资项目,总装机规模4.95万千瓦。项目于2015年3月开工,2017年4月竣工。该项目是“中巴经济走廊优先建设项目”清单首批14个项目中第一个完成融资关闭并开工的中方投资项目。
3.巴基斯坦9.9万千瓦风电项目
巴基斯坦9.9万千瓦风电项目位于信德省Jhimpir地区的风资源走廊内,为中巴经济走廊14个优先实施项目之一。预计年发电量274,782,000度。项目采用BOO形式进行投资开发,总投资额为2.52亿美元,由国家开发银行提供贷款,中国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承建,新疆金风科技有限公司提供风机。
2014年11月APEC会议期间,李克强总理和谢里夫总理在人民大会堂见证了该项目EPC总包框架协议的签署;2015年3月实现融资关闭;2015年4月习近平主席和谢里夫总理在伊斯兰堡见证了本项目签署贷款仪式。
4.越南平顺省富叻风电项目
越南富叻风电项目位于越南平顺省,总装机规模2.4万千瓦。项目于2015年7月开工,2016年9月完工。项目资金由德国复兴银行对越南政府优惠贷款。该项目为越南国家风电示范项目,也是越南的第一个国营风电项目,也是中国企业在越南建设的第一个风电项目。
(三)太阳能光热电站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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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洛哥努奥II、III 期太阳能光热电站
摩洛哥努奥II、III期太阳能光热电站,总规模35万千瓦,是中国企业在海外建设的第一个光热电站。其中II期为槽式光热电站,总装机规模20万千瓦,年运行4750小时。III期为塔式光热电站,总装机规模15万千瓦,年运行4287小时;该项目是世界最大塔式太阳能聚热电站。
国际能源署报告称中国可再生能源领跑全球
来源: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富煤、缺油、少气”是中学地理课本上对中国能源条件的经典描述,煤炭在支撑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沉重的环境负担。近年来,一场能源领域的大变革在华夏大地悄然开启,中国作为“可再生能源第一大国”的绿色新名片正越擦越亮。
近日,国际能源署发布报告称,2015年可再生能源首次超过煤炭,成为全球最大新增电能来源。报告认为,可再生能源之所以能迅速发展,主要得益于美国、中国、印度等国政策的强力支持以及太阳能和陆上风力发电成本的大幅下降。去年,全世界平均每天安装约50万块太阳能电池板。
面对新的能源形势和气候变化,当前世界各国都在发展水能、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加快全球能源转型,实现绿色低碳发展,已经成为国际社会的共同使命。国际可再生能源署数据显示,去年全球新增的发电装机总量62%来自于可再生能源。
“在这方面中国正引领全球。”对于中国在可再生能源上取得的成就,国际可再生能源署总干事阿德南·阿明赞不绝口,“中国的风能和水电的新增装机容量已占到世界一半以上,太阳能新增装机占到世界的三分之一。与此同时,去年可再生能源获得了高达3300亿美元的国际投资,而中国独占了三分之一”。
近年来,我国可再生能源取得飞跃式发展,光伏、风电、水电装机均稳居世界第一,成长为世界节能和利用可再生能源第一大国,不仅为我国节能减排、经济增长作出了突出贡献,也对全球能源变革产生了重大影响。国际能源署报告显示,2015年,中国占全球可再生能源增量的40%,每小时就有2台风力发电机安装到位。
的确,可再生能源跨越式的发展已经成为我国能源领域最耀眼的亮点。根据国家能源局统计,“十二五”期间,我国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装机规模分别增长1.4倍、4倍和168倍,直接带动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了2.6个百分点。
具体来看,光伏发电无疑是可再生能源行业中发展最快的。数据显示,早在2015年底,我国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容量达4318万千瓦,超越德国,成为全球光伏发电装机容量最大的国家。今年上半年,我国光伏新增并网装机量更超过2000万千瓦。
风电方面,我国早在2010年底,风电累计装机便达到4182.7万千瓦,首次超过美国跃居世界第一。2015年,全国风电产业继续保持强劲增长势头,全年风电新增装机容量3297万千瓦,新增装机容量再创历史新高,累计并网装机容量达到1.29亿千瓦,这一数值也占到全球风电装机容量的四分之一。
水电产业也获得重大突破。早在2014年,我国水电装机容量便历史性地突破3亿千瓦,水电发电量更是历史性地突破1万亿千瓦时,稳居世界第一。
值得注意的是,被认为是未来可再生能源体系中的支柱能源的光热发电,也在我国快速起步。国家能源局今年9月确定了首批20个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总计装机容量134.9万千瓦,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还明确了太阳能热发电标杆上网示范电价为每千瓦时1.15元。在政策利好下,我国光热项目密集开工,产业集群逐步形成。
我国国家政策的强力支持是可再生能源增长背后的关键驱动因素。在发展可再生能源方面,国家在体制上给予了充分保障,如国家能源局专门成立了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国家也专门成立了新能源发展中心。同时,国家还出台了众多相关法律和政策,包括总量目标、强制上网、分类补贴、专项资金保障等制度,以保障可再生能源的消纳。
可再生能源的快速发展,带来了良好的环境效益和民生效益。据环保部部长陈吉宁透露,2015年全国空气质量总体趋好,首批实施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74个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4.1%。
2015年全国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同比分别下降3.1%、3.6%、5.8%、10.9%,“十二五”减排目标超额完成。
民生方面,光伏发电正成为我国扶贫攻坚的重要力量。今年10月,国家能源局会同国